自考地区: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湛江 肇庆 江门 茂名 惠州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东莞 中山 潮州 揭阳 云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正文

广东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2023-04-06 17:36:48   点击:

最全版来啦!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1.jpg2.jpg3.jpg4.jpg5.jpg6.jpg7.jpg8.jpg9.jpg

上一篇:广东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下一篇:广东教育考试院关于今早,政府工作报告上的二维码

考试提醒

【4月广东自考报名1月3日开通】

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

合作伙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