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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自考转考指南

时间:2023-04-26 17:41:07 作者:储老师

  自考考生在学习专业课程的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国家停考该专业或者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到其他省市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考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特别是当他们已经学习了一部分课程时。因此,广东自考部门提供了转考指南,帮助考生了解转考政策,避免影响自考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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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自学考试允许考生进行跨省转考和跨专业转考。对于跨省转考的考生,申请者应该持有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之后,经过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经过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才能改报专业。对于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没有原报考专业的情况下,经过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对于跨专业转考的考生,自考相关部门允许未毕业的在籍考生转入相近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转专业后,考生应根据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原准考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该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如果原专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新报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者高于,可以不再重复考试。

  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在籍考生可以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转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应该换发新证。对于已经合格的课程,如果新报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可以免考。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政策不同,广东自考提醒考生注意各地考办的最新规定,避免影响自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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